干货:学术期刊在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信念

摘要:

学术期刊对学术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当前学术道德滑坡、学术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学术期刊既是受害者,又是责任者。唯有强化自身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学术质量守门人的责任,回归学术本位,学术期刊方能恢复信誉、挽回社会公信力,为学术道德建设提供正能量


1、学术期刊面对的责难


近年来,学术不端现象的愈演愈烈,学术环境的急剧恶化将学术期刊推上了风口浪尖,公众纷纷贬斥学术期刊在学术道德建设中所扮演的消极角色,指责学术期刊俨然已沦为评职称、拿学位的工具,学术期刊工作中的人情稿、质量低劣论文、版面费等现象也成了炮轰的对象。学术期刊面对的诸如此类的种种责难与某些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不作为、不诚信、唯利是图等密切相关,不得不承认,公众指责的各种弊端确实是一些学术期刊所客观存在的,但这绝不是学术期刊的共性,那些斥责“全国大部分学术期刊连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学术标准都谈不上”[1]的言论更是对大部分认真执行编辑规范、努力维护学术期刊学术规范、兢兢业业工作的学术期刊编辑的不公正对待。探究学术期刊遭受种种诟病的原因,其病灶并不在于学术期刊本身,而是有其复杂的根源。从宏观层面而言,在当前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道德的退步和社会信用的缺失已蔓延至学术领域;从中观层面而言,我国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和学术制度导致研究者们急功近利,在职称、学位等的诱惑下做出背离学术道德之举;从微观层面而言,部分学术期刊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放弃学术操守,漠视学术规范,甚至将期刊作为敛财的工具,这类期刊虽然是极少数,但却败坏了学术期刊名誉,毁坏了学术道德风气。学术期刊作为学术生产过程的参与者,且是学术生产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面对现实的评价体系和短期内很难通过体制的变革得以改善的学术环境,我们更应冷静思考,在此大环境下,我们除了顺应环境,是否别无出路?面对社会舆论的各种批判与指责,笔者认为,学术期刊应正确面对所存在的问题,正视现实、改变观念,从学术期刊本身进行突破,净化学术环境、重塑学术信用,为学术道德建设提供正能量。


2、学术期刊弘扬学术道德的具体举措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当前,在学术领域,大量的学术腐败现象未能被批露,即便被曝光,但由于当前相关法律的缺位使得学术行为不端者大都没有能够接受法律的惩罚或惩罚远远低于其所造成的危害,故而一些学者在此低违法成本的预期下,毫无顾忌地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由此败坏了水源。此外,在当前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诚信体系的缺失,道德标准的滑坡,也使得道德调控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当前法律缺位、道德失效的现实面前,学术期刊理应承担起惩戒学术不端行为的重任。学术期刊应建立、畅通读者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反馈渠道,如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对于相应举报,编辑部都要认真对待、核实,对于查证属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要进行惩戒,不仅要将作者纳入“黑名单”,还应通过期刊刊登相关声明,宣告其所发论文无效,这一方面是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本身的一种处理,同时通过公示让公众知晓处理结果,也是对其他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学术道德教育的过程,在谴责和惩罚学术道德失范者的同时,对不特定多数人也是一种威慑,使他们因畏惧而不敢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此外,各学术期刊还应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沟通,通力协作,构建反学术不端联盟。学术自古以来就是神圣的,学术期刊也因其严谨、专业、求真、创新而备受公众推崇,但也因此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不仅担负着引导学术发展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风气。因此,回归学术本位,守望学术良知,也即是守望社会良知,这是学术期刊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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